合同附条件解除与退款责任裁判要点:
一、合同解除条件认定
1. 合同明确约定因土建、审批等客观原因无法施工可解除并退款,条件成就时解除权生效。
2. 关联案件生效判决确认工程无法施工的,可作为本案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直接依据。
3. 双方微信沟通中均同意解除合同、协商退款的,可认定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二、退款金额酌定规则
1. 合同约定全额退款的,法院一般予以尊重,但会扣除已实际发生、必要、合理的履约成本。
2. 被告已开展设计、采购、备货等工作的,法院可酌情扣减相应费用。
3. 双方均无明显过错的,按公平原则分担损失。
三、利息计算标准
1. 资金占用利息一般从合同解除之日或主张权利之日起算。
2. 利率支持LPR的1.3—1.5倍为常见裁判尺度。
3. 合同有约定违约金的,从约定;无约定的按法定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