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与经济补偿金维权指引:
一、被迫解除法定情形(核心)
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形,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1.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
2.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含未休年休假工资);
3. 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4. 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
5. 欺诈、胁迫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1. 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2. 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算;不满6个月按0.5个月算。
3. 月工资为解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三、实操维权要点
1. 解除必须书面通知,写明解除理由(列明用人单位违法事实)。
2. 保留通知送达证据:微信、EMS、邮件、录音等。
3. 及时申请劳动仲裁,诉求包括:确认解除、拖欠报酬、经济补偿金。
4. 终局裁决对用人单位约束力更强,劳动者维权效率更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