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娟律师

  • 执业资质:1520120**********

  • 执业机构: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工伤赔偿公司法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袁XX、重庆XX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李娟律师|时间:2020年07月17日|分类:综合咨询 |67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上诉人袁XX因与被上诉人重庆XX公司、重庆XX公司贵阳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2018)黔0111民初100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本院经审查认为,一审法院存在对基本事实认定不清。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2018)黔0111民初1004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二审案件受理费1424元,退还袁XX。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