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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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下调至8周岁-民法典总则编

发布者:张霞律师|时间:2020年10月26日|分类:法律顾问 |554人看过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下调至8周岁-民法典总则编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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