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概况
2020年7月17日下午,某地派出所接到报警,内容为“某高速服务区北区,抢险救援”,民警立即出警,以最快的速度驾驶警车前往服务区,与此同时封锁了该高速服务区。
待民警抵达现场时发现是一场闹剧,原来是15岁男孩为回老家而报假警,鉴于男孩未满16周岁,民警只是对其进行了教育开导。
律师分析
一、报假警属于浪费司法资源,相关法律对此规定如下:
1.《治安管理处罚法》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报假警会导致法律责任,但是否承担责任要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是否达到刑事、民事责任年龄,且我国法律的规定中对于未成年人的处罚坚持从轻减轻原则。具体如下:
1.《民法总则》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产生民事责任的,由其监护人承担。
2.《刑法》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3.《治安管理处罚法》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应当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做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本起事件中的男孩因未满16周岁,男孩的行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男孩也没有诬告陷害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且男孩未满16周岁,因此男孩的行为并不受《刑法》调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民警只是对其进行了教育。
律师建议
报假警不仅占用和浪费警力资源,也是一种违法行为。接到报警后,民警多方寻找报警人和案发现场,这些过程都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和警力,浪费了警力资源,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110报警平台属于公共资源,报假警行为占用了公共资源,也很可能导致一些需要紧急救助的人员得不到救助,甚至造成严重后果。因此我们要时刻谨记,也要告诫他人,不要虚报警情,浪费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