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抖音上很火的一个视频,画面是这样的:丈夫要出去喝酒,妻子不让去,于是丈夫甩出一段非常霸气的话,“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说完这段贯口儿,丈夫潇洒的出门了,妻子愣在原地。
这条视频被各种翻拍,并被广大男同胞争相转发,似乎这条法律成了自己最坚硬的铠甲,不让出去就是违法、法院就能依法判决。然而现实真的是这样吗?如果妻子就是不让丈夫出门喝酒,能去法院申请执行吗?
请女同胞们记住,答案是不能。
法律原则不好用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七条确实写到: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但这是一个不太典型的法律原则,更为典型的法律原则在它不远处,比如《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与法律原则相对应的是法律规则,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相比,法律规则有切实的可执行性。比如《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您看,法律规则通常非常具体,而法律原则很宏观。
区分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的目的在于,法律规则具有直接的可诉性,诉后可执行,而法律原则没有。还是上边的例子,如果夫妻一方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另一方要求分割财产,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起诉,经过法院审判,负有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对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也可以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如果丈夫出门喝酒妻子不让,丈夫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自己可以出门玩耍,法院判不了,更执行不了,您太太不让您出门喝酒,法院总不能派俩法警护送您吧。
那法律原则没用?法律原则是对公序良俗的具体化,也是对法律规则的一种填充。我们的行为,都要符合公序良俗,然而公序良俗是个巨大的宏观概念,所以像夫妻双方要忠诚、要尊重对方自由这类法律原则,是将公序良俗形象化;法律规则再多也不可能穷尽生活中的所有纠纷,当没有法律规则可以适用的时候,法庭判断谁是谁非,就要参照法律原则去进行。所以,法律原则不仅有用,还有“兜底”的大用。
家,不是个讲法的地方
回到《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七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规定很明确,然而家是避风港,是充满了温暖的地方。我们提倡,除非必要,不要将家庭琐事上升到是否违法的高度,当然,如果确有必要,也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