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的遗嘱什么样?
一份符合法律规定要求的遗嘱,是遗嘱继承过程中最关键的“信物”。
遗嘱分为代书和自书两种,自书遗嘱是通篇自己书写的遗嘱,除了遗嘱内容要表达清晰以外,还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第一是立遗嘱人在书写遗嘱时精神状态正常,第二是在遗嘱内容后签名并且落款年月日。无论是自书还是代书,年月日不全,都可能会被按照无效处理。
代书遗嘱是别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表示,代替自己书写的遗嘱。除了上文提到的精神状态正常和签字并落款年月日以外,代书遗嘱还需要两个和继承这个事件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做见证,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字并写明年月日。
需要特别说明一点,随着科技的发展,遗嘱也可以是打印的。打印遗嘱基本等于代书遗嘱,也需要两个和继承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做见证。而且需要立遗嘱人和见证人在打印遗嘱的每页上签字并且写明年月日。
如果遗嘱形式上不符合法律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那就只能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分配遗产了。
立遗嘱可以把遗产给谁?
规范的遗嘱,并不是将财产给谁都行。遗嘱中写明,自己的遗产由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继承,才叫遗嘱。我们复习一下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第一顺位: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您想把遗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比如大孙子,那您写的不叫遗嘱,叫遗赠协议。从法律关系上说,遗嘱对应的法律关系是继承,遗赠对应的法律关系是赠与。
为了避免之后发生各种纠纷,建议您严谨一些,分清继承和赠与,在文书中尽可能写清晰。
遗嘱在手,天下我有?
并不是。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您拿出一份老人的遗嘱,并且您主张这份遗嘱是真实的,您负有证明遗嘱真实性的证明责任,也就是说您要去证明这份遗嘱是真实的。以我们多年的实务经验来看,真的不好证明,除非提早做了准备,比如进行了公证或者有立遗嘱人的自述录像等。
也许您还听说过“做鉴定”,做鉴定说起来简单,在实务中也是困难重重。鉴定的第一步是有足量的、符合条件的比对检材,比如有立遗嘱人签字的各种文书。然而,立遗嘱人立遗嘱时年龄一般偏大,用最简单的话说,就是老人立遗嘱的时候已经基本不写字了,想找到与立遗嘱时间基本一致又符合鉴定要求的检材,往往很困难。最终的结果就是鉴定不了,法庭也无法认定遗嘱的真实性。
涉及家事的纠纷,看起来似乎很简单,但其实,其中的问题琐碎至极,稍有不慎,可能最终的结果就会走向美好愿望的相反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