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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岁婆婆讨要分手费,分手后写的欠条有用吗?

发布者:李冠娅律师|时间:2022年09月23日|分类:债权债务 |416人看过


湖北武汉,65岁的王婆婆24年前与刘先生恋爱,双方分手后刘先生写欠条说要给王婆婆2万元及7克的金戒指。后刘先生未兑现欠条,王婆婆申请强制执行,因刘先生无可执行财产只能终止。刘先生母亲去世,名下有一套房产,王婆婆于是到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法院调查发现刘先生早已去世,其母亲房产由刘先生弟弟继承。经调解,刘先生弟弟表示愿意偿还欠款及利息53600元。

分手后写的欠条有用吗?

欠条也是合同的一种,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分手时写的分手费欠条,只要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就是有法律效力的,欠款一方应该履行还款义务。

但如果分手费欠条是在不得已或在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等情况下写下的,只要不损害国家利益,这种欠条是可以撤销的。本案中刘先生写欠条时是自愿的,意思表示真实,因此该欠条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就应该向王婆婆兑现承诺。

强制执行没有财产怎么办?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在强制执行中,若被执行人只是暂时没有财产可以执行,那么法院会中止执行,待有财产可执行时再恢复执行。本案中,因为刘先生生前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所以法院中止了执行;而刘先生母亲去世说明他是有可能获得母亲遗产的,此时就可能有财产可供执行,所以王婆婆向法院申请恢复了执行。但因为刘先生已经去世,最终经过调解,刘先生的弟弟替他向王婆婆还了钱。

如果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拒不执行,申请人应当从三个方面给其压力:

其一,追加被执行人延期执行的罚息。

其二,积极配合法院,追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为早日实现自己的权益,当事人自己也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寻求被执行人财产的线索,必要时,可以再请一些专业调查机构予以协助。

其三,关心被执行人动向,及时向法官汇报。只要被执行人有新的收入,扣除生活必须部分,剩下部分就可以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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