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钦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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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钦铭律师代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刑事案例

发布者:祝钦铭律师 时间:2025年07月31日 7100人看过 举报

2025-07-31

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

公诉机关A(信息已隐去)指控被告B(个人信息已隐去)经案外人C发展,自2022年起在本市某区参加“资本运作”传销组织,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形成上下层传销网络关系,该组织要求下线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方可入门,并依照层级网络排位以及所处级别和发展下线的数量作为标准来瓜分非法收益的方式进行传销活动,其加入组织以来,发展数名下线,在组织中已达到”老总“级别,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发地为本区本市,祝钦铭律师作为被告B的辩护人参与本案。


争议焦点

犯罪主观认定:辩方对控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无异议,但主张其在组织中的作用不大,属于从犯,且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


辩护要点

祝钦铭律师主要从以下方面辩护:主张其在组织中的作用不大,属于从犯,且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


判决结果

本市某区人民法院(202X)XX刑初XX号判决:

采纳部分辩护意见,同时因被告人B主动预缴罚金,可以从轻处罚

判处B有期徒刑8个月

并处罚金5万元


典型意义

本案体现了传销类犯罪中通常不存在”从犯“这一犯罪地位,以及减轻、从轻情节,对类似案件的定性具有参考价值



祝钦铭律师,广西益嘉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主要从事人身侵权、民商事、刑事辩护等领域法律事务,处理了众多交通事故、债权债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西-南宁
  • 执业单位:广西益嘉远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50120********54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经济犯罪、民间借贷、合同纠纷
广西益嘉远律师事务所
1450120********54 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经济犯罪、民间借贷、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