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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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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签字盖章合同有效吗

作者:马虹律师时间:2023年09月2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30次举报


1、如果是书面形式依法订立的合同,一方签字盖章的合同是无效的,如果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马虹律师,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辽宁钢城正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努力钻研法学多年,有着扎实的法律功底...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辽宁-鞍山
  • 执业单位:辽宁钢城正大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210320********75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