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于水莲律师 时间:2022年10月09日 297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简述案件详细情况
王某向张某购买一套位于群力新区的一套房产,双方于2014年8月17日签订定金条款,定金内容为王某购买张某群力家园房屋,房屋总价款85万元,其中含30万元为公积金贷款,今支付定金10万元。
王某的配偶林某分别于:
2014年8月16日向张某转款5万元;
2014年8月17日向张某转款5万元;
2014年8月22日向张某转账50万元,张某于当日出具收据,内容为该借款50万元整,加之前已给的10万元房款,合计60万元整,其中45万元是房款,另15万元于10月30日前还清。
2017年5月18日,王某的配偶林某将剩余房款10万元给付张某。
30万元公积金贷款,王某已偿还至原房主何某的公积金账户。
王某自2014年一直占有使用该房屋,交纳各项费用。
后张某死亡,其配偶王某拒绝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故诉至法院。
二、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争议的焦点
1、王某提供的定金收据、付款凭证、缴纳房屋各项费用的笔迹鉴定等证据能否证明其与张某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
2、原房主何某是否授权张某处分该房产,张某是否具备处分该房屋的权限。
三、个人建议
在实际生活中,亲戚、朋友、同事等熟人之间进行交易时,往往或碍于情面,或依赖于信任,双方的交易详情并没有以正规的合同方式加以约定,后续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因素导致交易有瑕疵或交易根本无法进行的事件,经常发生。
该案便是朋友之间的房屋卖卖合同纠纷,没有正式签订合同,支付购房款时也并未标明是“房款”字样,后乙方当事人因故死亡,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而产生的纠纷。
人间有句话叫“亲兄弟,明算账”不无道理。在商品交易过程中,要明确所有要点包括合同标的、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履行期限、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等,都要落实在纸面上,保存好履行合同过程中每一步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