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剪影
2024年7月,李先生与王女士登记结婚;2025年1月15日女儿出生。产后第4个月,双方因育儿琐事爆发冲突,李先生称遭王女士及其亲属殴打、下跪羞辱,遂以“家暴+感情破裂”为由,于2025年7月1日向胶州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直接抚养女儿、分割40万元夫妻共同财产。
李先生委托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戚聿山律师代理起诉。
二、裁判结果
2025年11月13日,胶州法院作出裁定:
李先生系男方,其在王女士分娩后一年内起诉离婚,不符合《民法典》第1082条的受理条件;
现有证据亦不足以认定“确有必要受理”的法定例外;
驳回李先生的起诉,案件受理费1300元全额退还。
裁定书送达后,戚律师即刻协助当事人提交上诉状,将案件推进二审程序,为男方抢到“上诉黄金窗口”。
三、案件焦点与代理策略
禁止期“硬杠杆”——先立案、后突围
《民法典》1082条“分娩后一年内”属于强制性除权期间,法官无自由裁量空间。戚律师团队在收案当日即完成立案,把“冲突爆发点”固定在2025年5月20日,确保法院以7月1日收案日期为基准计算除斥期间,为后续“确有必要”之争争取最大时间差。“确有必要”证据包——用行政案件为离婚案铺路
戚律师同步指导当事人就5月20日、5月30日两次冲突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卷中38页报警回执、伤情照片、录音、视频、微信截图等形成“家暴+人格侮辱”证据链,用于证明“女方重大过错”“男方人身安全受威胁”两项“确有必要”事由,虽一审法院未采纳,但为二审上诉奠定完整证据基础。程序权利“抢跑”——裁驳也是胜利
家事案件“裁驳”看似败诉,实则退还全部诉讼费、缩短审理周期,且裁定书明确“可在十日内上诉”。戚律师提前撰写好上诉状模板,收到裁定当日即完成线上提交,把案件快速推进青岛中院,避免当事人因情绪反复而错过上诉期。反制“抚养义务”攻击——先行履行+银行流水
王女士在答辩中反指李先生“拒不支付抚养费、遗弃幼女”。戚律师整理孩子出生后6个月男方支付宝、微信转账记录,合计3.8万元,并提交购物小票、疫苗预约记录,证明男方已尽抚养义务,削弱女方“确有必要不受理”的抗辩力度,同时为后续抚养权之争积累履行证据。人身安全保护令“反向利用”
王女士申请法院向男方发出“保护令”。戚律师主动要求听证,并提交女方亲属5月30日入室、强迫下跪视频,成功使法院暂未签发保护令,避免男方被贴上“施暴者”标签,为二审“确有必要”说理保留清白身份。
四、律师点评
“民法典1082条是横在男方离婚路上的一条‘硬杠’,但‘硬杠’不是‘死杠’。
一审裁驳看似败诉,实则是程序法给出的‘战术撤退’:
全额退费,降低当事人成本;
缩短周期,快速拿到‘上诉通道’;
证据固定,把家暴事实锁死在行政案卷,避免女方事后反诉‘名誉侵权’。
裁驳裁得越快,上诉窗口越早打开。
下一步,我们将在二审继续围绕‘重大过错+人身安全’两大核心,把行政案卷、医疗记录、心理评估报告全部提交,争取让青岛中院首次在‘分娩一年内’男方离婚案中认定‘确有必要受理’。
程序不是障碍,而是跳板——谁先踩准节点,谁就能让实体正义提前到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