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聿山律师

戚聿山律师专职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婚姻家庭

    擅长领域:继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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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热线:18866250876查看

  • 执业律所: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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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聿山律师亲办案例之离婚纠纷中过错方责任认定与财产分割规则解析

发布者:戚聿山|时间:2025年12月03日|343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背景】

原告某先生与被告某女士于2011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家庭琐事矛盾升级,原告于2020年首次提起离婚诉讼未获准许。此后夫妻关系未改善,原告于2021年再次起诉离婚,被告当庭表示同意解除婚姻关系。

【争议焦点】

1、子女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标准

2、婚内过错行为(婚外情)的损害赔偿请求

3、夫妻共同财产认定与分割比例

4、家务劳动补偿主张

【律师策略】

承办律师通过梳理证据材料,重点突破以下难点:

1、过错证据固定:针对原告多次出轨行为(含微信聊天记录、租房同居证据),精准援引《民法典》第1091条“其他重大过错”条款,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2、财产分割策略:结合原告收入水平(月均2.4万元)、公积金及养老金账户余额等,提出按过错比例(4: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案;

3、子女利益最大化:针对双子女家庭实际情况,主张结合子女成长环境(户籍、学籍)差异化确定抚养权,并科学测算抚养费标准(子3500元/月,女2000元/月);

4、特殊补偿主张:依据《民法典》第1088条,论证被告全职照料家庭的劳务价值,成功获判5万元家务补偿。

【法院裁判要点】

1、准予离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

2、子女抚养:判令长子由原告抚养(抚养费3500元/月),长女由被告抚养(抚养费2000元/月),保障探视权;

3、财产分割:黄岛区房产(现值120.23万元)判归原告,原告支付被告60%补偿款55.22万元;李沧区婚前房产共同还贷增值部分补偿21.83万元;

4、车辆、存款、公积金等资产按4:6比例分割;

5、损害赔偿:驳回原告同居主张,但因婚外情过错判决支付被告5万元精神抚慰金;

6、家务补偿:认定被告承担主要抚育责任,支持5万元专项补偿。

【典型意义】

本案为新型家事案件提供重要参考:

1、过错责任量化:明确婚外情虽不构成“同居”,仍可适用兜底条款追责;

2、财产分割创新:首次采用“过错比例+贡献度”复合标准,过错方分得40%财产;

3、女性权益保护:通过家务补偿机制,肯定全职主妇的家庭劳动价值;

4、执行可行性:创新采用折抵支付方式(总计63.3万元一次性结算),降低执行风险。

律师提示

婚姻家事案件中,证据的系统性收集(如资金流水、聊天记录、证人证言)至关重要。建议当事人及时固定关键证据,善用《民法典》新规维护合法权益。本案承办团队通过可视化图表呈现财产脉络,精准运用类案检索报告,为复杂财产分割提供科学依据,值得同类案件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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