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慧兰律师

  • 执业资质:1440620**********

  • 执业机构:广东昊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婚姻家庭编明确禁止的行为有哪些?

发布者:罗慧兰律师|时间:2021年12月28日|分类:婚姻家庭 |351人看过


01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调整哪些民事关系?

《民法典》第1040条规定,婚姻家庭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


该编主要规定婚姻、亲属间身份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及基于这种关系而产生的民事权利和义务。例如,因婚姻而产生的夫妻间相互抚养、父母子女关系等人身权关系,以及夫妻共同财产、财产继承等财产权关系。


02

《民法典》对我国的婚姻制度和原则有哪些具体规定?

《民法典》第1041条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03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明确禁止的行为有哪些?

《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04

夫妻双方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能当天拿到离婚证吗?

《民法典》新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制度,夫妻双方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无法当天拿到离婚证。根据《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时,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则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生活中真的有太多需要法律知识的时候了!很多时候自己明明可以争取更大的权益,但就是因为缺乏专业人士的指导,最后白白吃了闷亏。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