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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调整,员工不服从调岗,可以安排待岗吗?

发布者:屈雷律师|时间:2022年10月24日|分类:劳动纠纷 |1454人看过

员工不服从调岗,被公司安排放长假,员工能不能提出离职要求经济补偿?




(2021)津01民终4651号


王某2012年3月入职天津某商贸公司从事物流调度工作,2019年11月,商贸公司因为改制,王某原来的岗位被撤销,公司与其协商调整工作岗位未达成一致,然后公司通知其放假。

2019年12月,王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带薪年休假工资以及加班工资等诉求。

王某主张:

本人已经累计工作达到11年多,但从未享受过年休假,上班时曾多次找公司人事沟通年休假事宜,但人事部门都以各种理由拖延。

后来公司改制,公司人事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原因是没有工作岗位了,

因为王某未能举证证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故其要求违法解除赔偿金诉求仲裁委不予支持。

仲裁判决:商贸公司支付某带薪年休假工资2731.03元、加班工资1365.52元,驳回王某其他请求。

王某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王某主张公司人事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但根据其提供的录音,仅显示通知其放假,未作出与王某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

王某申请劳动仲裁,并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应视为王某不接受放假安排,表明自己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本案中,公司安排王某放假,限制其提供劳动,王某不予接受,并认为双方劳动关系已解除,随后申请劳动仲裁,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应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故公司应向王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最终法院判决:商贸公司给付王某王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6400元。

企业可以随意安排员工放长假吗?

放长假也就是安排员工待岗,法律规定非因劳动者的原因导致企业停工停产,劳动者无法正常工作,企业可以安排员工待岗。

安排员工待岗期间,企业应当根据当地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在企业正常经营,没有停工停产的情形,员工可以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被企业安排待岗,属于企业未提供劳动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46条、47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也就是说,企业无故让员工放长假,应当按照待岗支付相应工资,且员工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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