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案子最痛:
东西没丢在门外,丢在聊天软件、U盘、前员工脑子里。
一、商业秘密三要件(别背条文,看动作)
· 不为公众所知悉(不是百度能查到);
· 有商业价值;
· 你采取了保密措施(保密协议、权限、水印、离职交接)。
没签保密协议,但系统设了权限、邮件标了“机密”,也可能构成保密措施。
二、离职员工“自立门户”的高危动作
· 走之前批量下技术文档;
· 拉老同事一起做同款芯片/配方/算法;
· 用老东家客户名单直接谈单;
· 删服务器日志、换硬盘、签“没用过原技术”承诺书。
2025典型案例里,内外串通拿技术信息,直接走侵犯商业秘密罪。
三、爬平台数据=自动违法?不是,但边界很清楚
· 爬公开价格:风险相对低;
· 绕过风控、破登录、抓用户隐私、用于同质竞品引流:大概率不正当竞争;
· “数据是我的,我想爬谁就爬谁”是错误认知。
四、网络黑嘴与商业诋毁
胖东来案释放的信号:
编梗、剪视频、说“某某品牌有毒/割韭菜/老板跑路”,没有事实基础还带流量变现,可能赔到几百万。
五、企业保密清单(律师版)
· 涉密分级:核心/重要/一般;
· 员工: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竞业要付费才稳);
· 合作方:NDA+交付物权属条款;
· 离职:交还设备、注销账号、签字确认;
· 出事:公证+司法鉴定+刑事报案三路并行。
本文为【邹娟】律师普法内容,依据现行公开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司法政策撰写,仅作法律常识交流,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代理承诺或结果保证。如遇实际纠纷,请携带合同、聊天记录、履约凭证咨询执业律师。
邹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