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客户问我:“律师,我就gong众号配了张网图、剪了段热歌、转了篇爆文,又没靠这个赚钱,也算侵权?”
答案是:著作权侵权,不看你赚没赚钱,先看有没有未经许可用了受保护作品。
一、高频雷区
1. gong众号/短视频直接用网络图片、字体、背景音乐;
2. 把别人文章“改头换面”发自己号上;
3. 剪辑电影、综艺、网课片段做“盘点”“二创”;
4. 淘宝/小红书主图抄同行、详情页文案照搬;
5. 卖盗版网课、网盘资源、电子书。
这些场景对应的,可能是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署名权被碰了。
二、2026年规则下,风险在哪
· 法院对“批量维权诉讼牟利”会审查权利基础,但正常著作权人维权不会被一刀切否定;
· 被诉后删链接、说“不知道”、说“已下架”,不一定免除赔偿责任;
· 如果反复侵权、解封后换号再发、以侵权为业,可能触发惩罚性赔偿(2026年新解释已细化“故意+情节严重”)。
三、律师给的合规动作
· 商用素材:用正版图库/开源协议(CC0、MIT等)并留授权凭证;
· 字体:用免费商用字体或买企业授权;
· 音乐:平台曲库授权、通信传播权授权;
· 转载:拿到书面授权,别信“网上都能用”;
· 被投诉:先存证、别急着骂权利人,先让律师看权属链。
一句话:自媒体不是法外之地,“免费下载”不等于“免费商用”。
本文为【邹娟】律师普法内容,依据现行公开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司法政策撰写,仅作法律常识交流,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代理承诺或结果保证。如遇实际纠纷,请携带合同、聊天记录、履约凭证咨询执业律师。
邹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