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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的处理方式

作者:邹娟律师时间:2023年08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402次举报
2023-08-22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多个债权人针对同一被执行人财产申请执行,由于针对的是同一被执行人,因此法院会把所有的债权放在一起分配。

  当事人咨询:

  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的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

  参与分配执行中,执行所得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并清偿应当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清偿后的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多个债权人对执行财产申请参与分配的,执行法院应当制作财产分配方案,并送达各债权人和被执行人。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分配方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提出书面异议的,执行法院应当通知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反对意见的,执行法院依异议人的意见对分配方案审查修正后进行分配;提出反对意见的,应当通知异议人。异议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以提出反对意见的债权人、被执行人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异议人逾期未提起诉讼的,执行法院按照原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律师补充:

  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申请参与分配,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参与分配和被执行人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事实、理由,并附有执行依据。参与分配申请应当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终结前提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零九条 多个债权人对执行财产申请参与分配的,执行法院应当制作财产分配方案,并送达各债权人和被执行人。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分配方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邹娟律师,法学学士学位,江西淦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宜春律协女律师专委会委员。从业以来涉猎数百起诉讼案件,有着丰富的合同...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西-宜春
  • 执业单位:江西淦阳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60920********95
  • 擅长领域:人身损害、知识产权、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
江西淦阳律师事务所
1360920********95 人身损害、知识产权、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