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协议好了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另一种就是去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对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都达成一致后,拟订《离婚协议书》并签好字后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登记后需30天的离婚冷静期,期满后双方还是都同意离婚,再在30天内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如果在离婚冷静期内有一方不同意离婚了都可以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诉讼离婚中,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要进行调解;感情确已破解,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但是实际生活中,导致两夫妻离婚的主要还是感情不和,那如何证明分居两年就是能否这次能离成的关键点了,那就要求想离婚的一方要注意收集证据了,譬如重新找住所,签订租房合同;或搬进单位宿舍,同事可以提供证人证言;外出打工,脱离共同生活的环境等。
一般常见的能证明夫妻分居的证据有(来源于湖南高院):
1. 一方在外居住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2. 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协议》,最好是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文书”等,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以便准确计算夫妻分居时间;
4. 双方来往的能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书信、电子邮件等;
5. 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共同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属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婚姻不是儿戏,不论是结婚还是离婚应该慎重。好的婚姻关系能促使人积极向上,反之,牢笼似的婚姻关系也会让人如身处地狱中,希望大家都能遇到良人,如果没有,那就果断的跳出来,迎接新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