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阳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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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作者:吴阳宁律师时间:2024年09月0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0次举报

有关诉讼离婚需要具备的条件,相关规定如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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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阳宁,女,义乌市律师,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工伤赔偿、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等法律纠纷。执业以来,以严谨的工作作风、...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金华
  • 执业单位:浙江一片红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30720********20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侵权、债权债务、人身损害、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