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琴律师
王琴律师
四川-成都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原则是什么

作者:王琴律师时间:2022年06月3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96次举报

(一)坚持男、妇女平等原则。

  这是基本原则,体现在共同债务的承担上,则是指夫妻双方共同债务有平等的清偿义务。

  (二)坚持保护妇女利益的原则。

  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虽然有平等清偿的义务,但平等清偿,并非平均分担,还应考虑到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如何,应当从实际出发,讲究实事求是。我国妇女现在虽然有一定的地位,但与男子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履行能力相对较弱,所以在债务分担上应适当予以照顾。

  (三)坚持以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当事人为逃避债务,采取假离婚的手段,双方协议财产归一方,债务归另一方,当债权人要求偿还时,另一方则以财产归一方, 不应由其偿还为由拒绝给付,以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在审判实践中,为了防止上述情况的发生,不给逃避债务的当事人以可乘之机,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时,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共同债务视为一个整体,不可分割,将二者联系起来进行考虑,如果财产判归一方,那么债务也就应由一方负担,即使其无财产清偿,至少这一方分得的共同财产可折抵偿还共同债务。


王琴律师为成都理工大学法学学士,现为四川泽珲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王琴律师从事法律工作8年,曾在法院工作3年,熟悉各类诉讼...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成都
  • 执业单位:四川泽珲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10120********45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