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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遗嘱信托应注意的事项

作者:陈春苗律师时间:2023年12月2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8次举报

自书遗嘱信托或代笔遗嘱信托应避免以打字机或计算机制作完成,换句话说,遗嘱信托最好由自己亲笔书写或由代笔者书写。

代书遗嘱的遗嘱人最好以亲自签名或按指纹,避免采用盖印章的方式。

如果采用代书遗嘱的方式,最好除了代书人之外,应再经三人以上的见证人签名,以增加此遗嘱有效性。

遗嘱信托中要明确信托财产的管理与运用的方式(例如每月给付受益人多少钱),及信托终止后信托资产如何处理的方式。

遗嘱信托中最好指定“信托监察人”,以便监督受托人在管理与运用信托财产时,有无违反信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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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春苗律师,南京大学法律专业毕业,现执业于江苏和济律师事务所,主要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继承纠纷,劳动纠纷,...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连云港
  • 执业单位:江苏和济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20720********61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继承、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