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判决赢了钱却执行不到,法院说要“终本”?别急,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前,法院有一项法定动作不能少——终本约谈。读懂你的知情权,就是守住翻盘的第一道防线。
“赢了官司拿不到钱,执行法官说查不到财产要终本,我只能认栽吗?”不少债权人都经历过这样的至暗时刻。其实,很多人在执行阶段吃了哑巴亏,是因为忽略了法律赋予的一项关键权利——知情权。
最高法明确规定,法院在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简称终本)裁定前,必须约谈申请执行人。这绝非走过场,而是你的“护身符”。约谈时,法院必须告知你案件的执行情况、已经采取了哪些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目前的财产状况,以及终本的法律依据和后果,并听取你的意见。如果法院未约谈就直接终本,属于程序违法,你可以依法提出执行异议。
现实中,约谈流于形式是执行监督的重点痛点。有的法官案多人少,约谈变成简单通知;有的只说“没财产”,却不详细说明查控细节,导致申请执行人对后续恢复执行两眼一抹黑。
?律师的提示:当法官约谈你时,千万别只回一句“同意”。你要主动追问:是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了存款、车辆、房产?是否进行了必要的现场调查和搜查?是否对已查扣的财产进行了处置?是否对拒不报告财产的“老赖”采取了限高、失信或拘留措施? 法院必须穷尽调查手段才能终本,你的追问,就是在挤压“消极执行”的空间。
终本不是死局,而是阶段性休眠。只要发现新线索,随时可以恢复执行,且不受申请执行时效限制。但恢复执行难,往往难在信息不对称。法官可能以财产金额少、难以处置为由拒绝恢复,人为提高门槛。这就要求我们在终本约谈时,不仅要听,更要“留痕”,确保笔录如实记录自己的意见与提供的线索。
高级资深金律师执行团队(团队是由财产线索调查律师,与执行局沟通律师,另行起诉的开庭律师、案件跟踪律师等律师组成的细分专业团队),主办律师均具备近20年丰富的诉讼执业经验,胜诉率高,擅长非诉谈判与社会矛盾化解。处理过大量终本后再恢复执行且执行到款项的案件。团队负责人金佳律师是九三学社社员张江支社副主委,九三学社社法委委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为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北京京都(上海)律师执行部门主任, 2018年获评上海市宝山区首届优秀青年律师暨十佳业务骨干,浦东新区巾帼建功标兵,女律联法制宣传员,女律师联谊会会员、提出的社情民意信息被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同志作重点批示采纳。
知情权是监督权的基础,守住终本约谈关,才能让“老赖”无处遁形。本团队仅接待执行标的人民币100万以上的案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