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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遗产继承金佳律师(推荐):继承遗产前,这笔“账”你算清了吗?

发布者:金佳律师|时间:2026年05月06日|分类:海关商检 |53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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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以为继承遗产只管“拿钱”,却忽略了被继承人可能留下的债务。遗产继承不只是“分蛋糕”,更是“算总账”。本文结合热点案例,告诉你如何合法清查遗产与债务,避免“人走了债还在”的尴尬。

黄金开篇:一个让人后背发凉的案例

老张刚过世,子女们忙着分遗产——一套市值300万的房子和50万存款。正当大家为“天降横财”沾沾自喜时,债权人找上门,声称老张生前欠了200万高利贷。子女们慌了:这笔账,到底谁来还?难道遗产还没到手,先欠一身债?

这个案例并非虚构,现实中类似纠纷屡见不鲜。根据《民法典》第1161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也就是说,遗产不够还债,继承人最多“白忙一场”,但不用自掏腰包。

“遗产+债务”清算四步法

1. 清查财产,别遗漏隐形资产

除了房产、存款、股票,还要查清:养老金账户余额、保险理赔金、公积金、合同尾款、甚至网络虚拟财产(如游戏账号、微信零钱)。建议通过银行、社保局、公司HR逐一核实。

2. 确认债务,分清“个人债”还是“共同债”

被继承人欠的钱,不一定全由遗产偿还。比如:

个人赌债、高利贷:违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夫妻共同债务:若对方配偶知情且用于家庭生活,另一半可能也要担责;

担保债务:若被继承人只是担保人,主债务人优先承担。

3. 算清“清算成本”

除了债务,遗产处理还可能产生:公证费、律师费、诉讼费、欠缴的物业费、水电费。这些“账”不从遗产里扣除,你就可能贴钱。

4. 权衡“放弃继承”的代价

如果债务远超遗产,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根据《民法典》第1124条,放弃继承必须在遗产处理前书面声明,且不得附条件。但要注意:放弃继承不代表能规避所有债务,若继承人曾为被继承人提供担保,仍需担责。

金律师的提示:实践中很多当事人以为“人死债消”,结果被债权人起诉后才追悔莫及。建议继承前委托专业律师协助清查被继承人的信用报告、法院裁判文书、银行流水等。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金律师特别提示:若遗产中存在非法债务或虚假债务,继承人可对债权人主张“不真实”或“不合法”的抗辩。

高级资深遗产继承专业金律师,执业近20年遗产继承诉讼经验,胜诉率高,擅长非诉谈判与社会矛盾化解。处理过几十起遗产继承案件。九三学社社员张江支社副主委,九三学社社法委委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为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北京京都(上海)律师遗产继承部门主任, 2018年获评上海市宝山区首届优秀青年律师暨十佳业务骨干,浦东新区巾帼建功标兵,女律联反家暴法宣传员(长寿路街道、芷江西路街道、泥城镇妇联、奉贤妇联),女律师联谊会会员、提出的社情民意信息被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同志作重点批示采纳。

风险提示:遗产继承纠纷中“债务不清则家业难安”。我们提供全流程遗产清算、债务核查及诉讼代理服务。别让“账”算不清,让“家”分不平。每一笔遗产背后,都值得一份清晰的账本。

结尾互动:你或身边人遇到过“遗产变负债”的惊险经历吗? 欢迎评论区留言你的困惑,我会选取典型问题集中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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