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佳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婚姻家庭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上海遗产继承律师金佳:合同纠纷中,逾期违约金与解约违约金能否“双罚”?

发布者:金佳律师|时间:2025年12月29日|分类:海关商检 |104人看过

【阅读摘要】合同履行中,一方违约,守约方能否同时主张逾期履行的违约金和解除合同的违约金?这并非简单的“1+1”计算题。本文将结合近期商业纠纷中的常见情形,为您厘清法律界限,分析司法实践中的裁判倾向,并提供务实的风险防范建议。

在商业合作或日常交易中,合同是保障双方权益的基石。但当一方出现违约,尤其是既迟延履行又最终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守约方往往会陷入一个困惑:我能否既要求对方支付逾期履行的违约金,又要求其承担因我解除合同而产生的违约金或赔偿?这个问题的答案,直接关系到守约方能获得多少补偿,也考验着对合同条款的设计与理解。

让我们来看一个经过脱敏处理的案例。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设备采购合同,约定B公司需在2023年10月1日前交付设备,若逾期,每日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合同同时约定,若B公司根本违约导致A公司解除合同,B公司需另行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后B公司迟至12月1日仍未交货,A公司遂发函解除了合同。此时,A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同时支付自10月2日至12月1日的逾期违约金,以及合同总价20%的解约违约金。

那么,法院会支持A公司的“双罚”请求吗?这需要从法律原理和司法政策两个层面进行分析。

从法律性质上看,逾期违约金针对的是“迟延履行”这一违约行为状态,其功能在于补偿守约方因对方迟延而遭受的损失(如资金占用损失、预期利益损失等),并带有一定的惩罚性质。而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或约定的解约赔偿),针对的是“根本违约导致合同解除”这一严重后果,其目的在于弥补合同解除给守约方带来的整体性损失,包括寻找替代交易的额外成本、信赖利益损失等。两者规制的是违约的不同阶段和不同后果。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遵循“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的原则,重点审查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总额。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精神,当事人主张的违约金总额过分高于造成的实际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因此,如果守约方同时主张的两项违约金合计金额显著高于其实际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因迟延和合同解除共同造成的损失),法院很可能不会完全支持,而是会进行酌情调减。

关键在于“过分高于”的认定。司法实践中,法官会综合考虑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预期利益、守约方减损情况以及公平原则、诚信原则等因素进行自由裁量。一般而言,如果两项违约金之和超过实际损失的30%,就可能被认定为“过分高于”。

金律师的提示:在合同拟定阶段,条款设计就应具备前瞻性。作为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我在处理大量商事合同纠纷中发现,许多争议源于条款模糊。针对违约金条款,建议:

明确区分与衔接:在合同中可分别约定迟延履行违约金和解除合同违约金(或赔偿金)的计算方式。但更建议设置一个“违约金总额上限”条款,例如约定“本合同项下违约方承担的各项违约金、赔偿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XX%”,这既能给予守约方明确预期,也符合司法实践对公平原则的考量,减少后续诉讼中的不确定性。

注重损失证据留存:无论主张何种违约金,核心都是证明损失。守约方应注意收集因对方违约导致的所有损失证据,如为催促履行产生的通讯费用、为寻找替代方案支出的合理费用、预期利润损失的核算依据等。扎实的证据是支持违约金主张最有力的后盾。

适时行使权利:当对方违约时,守约方应及时固定证据,并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发出催告、提出异议或行使解除权。权利的行使是否及时、恰当,也会影响最终能否获得支持以及支持的金额。

合同纠纷的解决,不仅在于事后诉讼,更在于事前的风险防范与事中的专业应对。清晰、公平、可执行的合同条款,是预防纠纷的第一道防线。

高级资深遗产继承专业金律师,执业近20年遗产继承诉讼经验,胜诉率高,擅长非诉谈判与社会矛盾化解。特点:理解力、同理心强,善于倾听与沟通。九三学社社员张江支社副主委,九三学社社法委委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为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北京京都(上海)律师遗产继承部门主任,2018年获评上海市宝山区首届优秀青年律师暨十佳业务骨干,浦东新区巾帼建功标兵,女律联反家暴法宣传员(长寿路街道、芷江西路街道、泥城镇妇联、奉贤妇联),女律师联谊会会员、提出的社情民意信息被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同志作重点批示采纳。

专注于提供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领域,特别是疑难复杂遗产继承纠纷的整体解决方案,注重法律策略与家庭情感的双重平衡。

?法律的天平衡量损失与补偿,智慧的合同则能预先定分止争。您在处理合同事务中,还遇到过哪些令人困惑的条款问题?欢迎在评论区分享讨论。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