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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遗产继承律师金佳:父母为子女买房,出资是赠与还是借款?

发布者:金佳律师|时间:2025年12月17日|分类:房产纠纷 |90人看过

摘要: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在子女婚姻发生变故时,这笔钱的性质认定往往成为争议焦点。是理所当然的赠与,还是可以要求返还的借款?本文将通过一起近期法院判决的典型案例,解析其中的法律风险与认定规则,并为父母和子女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建议。

“我们老两口掏空积蓄给儿子买房结婚,现在他们要离婚,这钱还能要回来吗?”这样的咨询,在婚姻家事律师的日常工作中并不少见。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源于亲情,但当小家庭的婚姻出现危机时,这份“付出”的法律性质,直接关系到两个家庭的财产分割。

近期,某地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就颇具代表性。王先生和李女士婚后,王先生的父母出资200万元用于小两口购买婚房。购房合同仅写了王先生和李女士两人的名字。几年后,夫妻感情破裂诉讼离婚。在财产分割时,王先生的父母主张这200万元是借给儿子儿媳的购房借款,要求两人共同偿还。而李女士则认为,这笔钱是公婆对夫妻二人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应返还。双方各执一词,最终对簿公堂。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当前高房价背景下,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并非其法定义务。涉案金额巨大,远超父母日常给予女经济资助的范畴。在父母没有明确表示赠与的情况下,结合当地的生活习惯和公平原则,不宜直接认定为赠与。同时,购房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王先生父母的诉求,认定该200万元为夫妻共同债务,由王先生和李女士共同偿还。

这个判决颠覆了许多人的传统认知。在很多人看来,父母给钱买房是天经地义的“帮忙”,甚至是给孩子的“礼物”,怎么就成了借款呢?这起案例的核心在于“举证责任”“意思表示”的认定。

金律师的提示: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的性质,法官通常会综合考量以下因素:

有无书面约定:这是最直接的证据。如果出资时签订了明确的借款协议或借条,通常会按借款处理。

出资的背景与金额:如本案所示,大额出资,尤其是掏空父母大部分积蓄的出资,被推定为赠与的可能性较低,更可能被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

父母是否曾表示过赠与的意思:需要证据证明父母曾明确说过“这钱是送给你们的”。

款项的用途:明确用于夫妻共同购房或共同生活,是认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关键。

对于父母而言,出于保护自身财产权益的考虑,在出资时最好能够“先小人后君子”。如果本意是借款,建议签订规范的借款合同,明确借款人(是子女一方还是夫妻双方)、金额、利息(如有)和还款期限。如果本意是赠与,且只赠与给自己的子女,可以考虑签订赠与协议,明确约定赠与对象仅为自己的子女,与其配偶无关,这属于对子女个人的赠与。

对于子女夫妻而言,接受父母资助时,也应主动沟通,明确款项性质,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家庭矛盾。清晰的权责约定,反而是对亲情的另一种保护。

家庭内部的经济往来,情感是底色,但法律是底线。事前明晰规则,远胜于事后对簿公堂的无奈与伤痛。

高级资深遗产继承专业金律师,执业近20年遗产继承诉讼经验,胜诉率高,擅长非诉谈判与社会矛盾化解。特点:理解力、同理心强,善于倾听与沟通。九三学社社员张江支社副主委,九三学社社法委委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为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北京京都(上海)律师遗产继承部门主任, 2018年获评上海市宝山区首届优秀青年律师暨十佳业务骨干,浦东新区巾帼建功标兵,女律联反家暴法宣传员(长寿路街道、芷江西路街道、泥城镇妇联、奉贤妇联),女律师联谊会会员、提出的社情民意信息被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同志作重点批示采纳。

专注于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领域法律实务,尤其擅长处理涉及房产、股权等复杂财产的离婚与继承纠纷,致力于通过法律规划为家庭财富保驾护航。

家庭财富传递,爱是初衷,规则是保障。未雨绸缪的法律安排,能让亲情更纯粹,让财富传承更安心。

?关于父母为子女出资买房,您身边是否发生过类似的故事?您认为怎样的方式更能平衡亲情与财产权益?欢迎在评论区分享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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