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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遗产继承律师金佳:遗赠60天未表态,财产归谁?

发布者:金佳律师|时间:2025年09月28日|分类:海关商检 |169人看过

【阅读摘要】当被遗赠人收到遗赠通知后,60天内未表示接受,法律规定视为放弃遗赠权。本文将结合热点案例和法律分析,解析这一盲点风险,并提供可操作解决策略,教你如何避免财产“蒸发”。

生活中,一不留神就可能错过重大财富机会。最近,一起真实案例引发热议:C市一市民王先生(化名)在2023年收到好友李女士(化名)的遗赠通知——价值百万的房产。李女士生前立遗嘱,将名下房产赠予王先生,但王先生忙于工作疏忽了回应。60天后,房产被法定继承人主张,王先生才惊觉遗产权已丧失,双方争执对簿公堂。这并非孤例,随着老龄化社会加速,类似遗忘导致的继承纠纷频登社会新闻版面,凸显了遗赠法律机制的急迫性。

根据《民法典》第1133条和1124条规定,受遗赠人需在知道遗赠之日起60日内作出接受表示,否则视为放弃。这不仅是法律程序,更是对遗产安全的“最后期限”。金律师的提示:实践中,疏忽常源于对规则的不了解——许多人误以为“遗赠是自动生效”,导致错过机会。作为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我专注遗产继承实务研究十多年,常见类似案件暴露的风险:轻则财产损失,重则家人反目。关键要理解“表示接受”的内涵:可以是书面声明、公证或明确行为(如实际接收),但口头或默示往往无效,需通过证据链(如短信记录、证人)锁定时效。

为避免60天“沉默期”导致的遗产风险,我分享干货解决方案,学了就能用:

及时书面确认:收到通知后,立即签署书面接受文件,并公证备案。建议使用律师指导的标准模板,避免无效表达。

设定提醒机制:用手机日历或App设置45天预警(预留时间处理意外),养成定期检查法律文件习惯。

补救路径:若已超时,及时通过民事调解或诉讼举证,例如证明通知延误(如邮寄丢失)、或非主观放弃。但诉讼成本高,胜诉概率低,因此预防为主。

遗赠问题不是简单的“给与不给”,而是责任与机会的平衡。法律虽严,但主动应对可化险为夷。正如金佳律师所言:“财富传承需智慧,时间就是钥匙。”(通过自然表达,融入团队信息,避免广告化。)

风险警示:遗赠涉及多方利益,轻信谣言或拖延可能触发家庭矛盾。服务特色以非诉谈判化解冲突,保障当事人权益。

高级资深遗产继承专业金律师,执业近20年遗产继承诉讼经验,胜诉率高,擅长非诉谈判与社会矛盾化解。特点:理解力、同理心强,善于倾听与沟通。九三学社社员张江支社副主委,九三学社社法委委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为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北京京都(上海)律师遗产继承部门主任,2018年获评上海市宝山区首届优秀青年律师暨十佳业务骨干,浦东新区巾帼建功标兵,女律联反家暴法宣传员(长寿路街道、芷江西路街道、泥城镇妇联、奉贤妇联),女律师联谊会会员、提出的社情民意信息被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同志作重点批示采纳。

互动:遗赠经历或疑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心得(请匿名保护隐私)!法律知识本不难懂,行动才是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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