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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产律师金佳:房屋“无法住人”?法律赋予你解约权

发布者:金佳律师|时间:2025年09月24日|分类:海关商检 |350人看过

阅读摘要

买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房子怎么办本文结合真实案例,解析当房屋瑕疵导致“无法居住”时,购房人如何合法解除合同、拿回房款。金佳律师提示:关键证据链决定成败,文末送你3步避坑指南!

01 血汗钱打水漂一场因裂缝引发的退房案

2023年,上海张女士购入某楼盘精装房,收房时却震惊发现:卧室墙体3处贯穿性裂缝,雨天渗水如“水帘洞”,甲醛超标4倍。开发商仅承诺修补,拒绝退房。“这房子根本没法住!”她愤而起诉,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合同,退还全部房款
(注:案例经脱敏处理,不涉及具体楼盘及明星信息)

02 法律分析:什么情况能“退房”

《民法典》第610条明确规定:当房屋质量问题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时,买受人有权解约。金佳律师提示需满足两个核心要件:

严重功能性瑕疵

主体结构缺陷(如地基沉降、承重墙裂缝)

危及安全的隐患(如电路短路、毒气超标)

影响基本居住功能(如持续漏水、无供暖)
(普通墙皮脱落等不构成解约条件)

彻底无法修复或修复成本畸高
某案例中,修复费用高达房价40%,法院认定“经济合理性灭失”。

金律师深度解读
“是否达到解约标准需结合专业鉴定,购房者常因证据不足败诉!”作为京都(上海)律所房产部主任,我经手同类案件发现:90%纠纷源于开发商模糊“质量瑕疵”与“功能性缺陷”概念,导致购房者维权被动。

03 3步实战指南:这样操作拿回房款

第一步:第一时间固定证据

拍摄视频记录瑕疵(带时间水印)

委托第三方机构鉴定(选CMA资质机构)

书面发函告知开发商(EMS存根必留)

第二步:谈判避坑口诀
 拒签“仅同意维修”的补充协议
 要求出具《质量责任认定书》
 录音记录开发商承认缺陷的对话

第三步:诉讼核心突破口
聚焦“居住功能丧失”举证:

提供甲醛致家人就医记录

比对设计规范证明结构违规

出具评估报告证实维修不具可行性

04 风险预警:这些错误会让你输官司!

超时效主张权利
解约需在发现瑕疵后1年内提出(《民法典》第621条),某案买家因延误11个月败诉。

自行拆除破坏现场
王某砸墙改造后索赔,法院认定“无法区分责任方”,百万损失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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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律师服务指引
高级资深房产律师金律师,执业近20年专攻房产诉讼与谈判,精通居住功能缺陷解约纠纷。执业特点:证据预判精准,调解方案创新,全程亲办案例胜诉率稳居行业上游。

九三学社社法委委员丨京都(上海)律所合伙人/房产部主任
上海市宝山区优秀青年律师丨浦东巾帼标兵丨反家暴法普法先锋
(注:基于《律师法》第26条,本文不构成个案代理要约)

文末金句
“买房是安家之本,当房子失去庇护功能,法律就是您最后的盾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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