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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产律师金佳:解除居间协议该告谁?选错被告损失大

发布者:金佳律师|时间:2025年09月15日|分类:海关商检 |292人看过

摘要:购房遇中介纠纷时,解除居间协议的起诉对象直接影响结果。本文拆解法律逻辑,教你精准锁定关键责任方(附避坑指南)。

一、引子:50万定金差点打水漂?
2025年初,王女士通过某中介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支付50万定金后,发现卖家隐瞒房屋查封信息。她要求退回定金,中介却称“只能起诉卖家”。王女士若照做,可能错失关键追责机会!(注:案例经脱敏,不涉真实人名地点)

二、法律解剖:居间协议解除的“责任靶心”在哪?
核心观点:解除居间协议≠起诉卖家!需分三步锁定被告:

Step1:看合同主体
● 居间方≠担保方:中介机构仅提供撮合服务,除非协议明确约定其担责义务(如资金监管)。
误区警示:若中介存在虚假宣传、隐瞒风险等过错(如案例中未核查房屋状态),需将其列为共同被告。

Step2:辨违约行为

卖家违约(如产权瑕疵、拒过户)→起诉卖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中介过错(如隐瞒重要信息、违规操作)→起诉中介索赔损失。
▲金律师提示:部分中介在协议中设置“霸王条款”,规定购房人不得直接起诉中介——此类条款可能被认定无效!

Step3:证据清单(打赢官司的关键)

居间协议原件(重点审查权利义务条款)

中介承诺记录(微信、录音等)

房屋产权调查报告

付款凭证及违约证明

三、实战方案:两类高发场景的破局之道
场景1:中介诱导签“霸王协议”

法律武器:援引《民法典》第497条,主张格式条款无效。

行动步骤:①起诉中介+卖家;②主张退还佣金+赔偿损失。

场景2:卖家与中介互相推责

破局关键:证明二者存在“恶意串通”(如中介明知房屋瑕疵仍促成交易)。

胜诉要点:调取中介内部沟通记录,或申请法院调查卖家资金流水。

四、避坑指南:做对3件事少走弯路

签约前:要求中介提供房屋产权“三查”(查封、抵押、共有人)。

付款时:定金必须转入资金监管账户(避开中介私户)。

纠纷后:同步发函解除与卖家、中介的合同关系,保留书面证据。

结语:法律是“防身术”更是“导航仪”。王女士最终将中介与卖家列为共同被告,法院判决其获62万元赔偿(定金+损失)。在房产交易中,精准锁定责任方,方能避免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的困局。

金律师|资深房产法律专家

专业标签:执业19年专注房产诉讼,擅长非诉谈判与社会矛盾化解

核心优势:九三学社社法委委员 | 上海市十佳业务骨干 | 房产案件胜诉率超90%

独特价值:融合法律严谨性与共情沟通力,助力700+家庭化解房产纠纷

黄金金句

“选择比努力更重要——起诉对象选对,维权成本减半!”

【读者互动】:您在购房中是否遇到过中介套路?欢迎评论区分享经历(提示:评论不涉及隐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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