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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婚姻律师离婚律师金佳:丈夫婚前隐瞒病情婚后治愈,婚姻能否撤销?

发布者:金佳律师|时间:2025年07月13日|分类:海关商检 |319人看过


上海婚姻律师离婚律师金佳:丈夫婚前隐瞒病情婚后治愈,婚姻能否撤销?

妻子婚后发现丈夫隐瞒重大疾病,虽已治愈,能否诉请婚姻无效?民法典新规颠覆传统认知!



一、典型案例:隐瞒精神疾病,婚后治愈仍引发争议

王女士婚后发现丈夫长期服用药物,追问下得知其婚前被诊断为“双相情感障碍”,但丈夫声称已治愈。王女士认为被欺骗,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法院审理发现,丈夫婚前确未告知病史,但婚后病情稳定且医学鉴定证实已临床治愈。最终,法院驳回王女士的撤销婚姻请求。

核心争议点

  1. 隐瞒的疾病是否属于“重大疾病”?

  2. 婚后治愈是否影响撤销权?



二、法律分析:民法典颠覆旧规,隐瞒病情≠婚姻无效

1. 隐瞒重大疾病≠婚姻无效,而是可撤销

  • 旧法(婚姻法):婚前患“医学上禁止结婚的疾病”且婚后未治愈的,婚姻无效。

  • 新法(民法典):删除疾病导致婚姻无效的规定,改为“可撤销婚姻”(第1053条)。
    关键变化

2. “重大疾病”的认定标准

民法典未明确范围,但司法实践参照《母婴保健法》第八条认定三类疾病:

  • 严重遗传性疾病(如先天愚型);

  • 指定传染病(如艾滋病、梅毒);

  • 有关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
    例外:若疾病已治愈或对婚姻生活无实质影响(如早期肿瘤术后康复),不视为重大疾病。

3. 婚后治愈是否影响撤销权?

  • 可撤销条件:需同时满足“婚前未告知”+“疾病重大”

  • 治愈的影响

4. 撤销婚姻的时限:1年除斥期间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隐瞒事由之日起算,超期则丧失撤销权(第1053条)。



三、金佳律师实操建议

  1. 婚前知情权保障: 建议婚前交换体检报告,重点关注遗传病、传染病、精神疾病史; 若对方回避,可书面询问并保留沟通记录。

  2. 撤销婚姻的举证关键: 疾病证明:调取婚前病历、诊断记录(如医院档案); 隐瞒证据: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明对方故意隐瞒; 重大性证明:提供疾病影响共同生活的证据(如医疗费用、复发风险鉴定)。

  3. 谨慎选择诉讼策略: 若疾病已治愈且婚姻存续多年,主张撤销可能不被支持,可考虑协议离婚; 若坚持撤销,需在1年内行动并聚焦“疾病重大性”举证。

金佳律师提示:婚姻撤销后的法律后果 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同居期间财产按协议处理,无过错方可主张损害赔偿(第1054条)。


文末互动

您认为婚前隐瞒“已治愈的疾病”是否构成欺骗?欢迎留言分享观点!



高级资深婚姻专业金佳律师,执业近20年婚姻家事经验,胜诉率高,擅长婚姻家庭房产、股权分割、非诉谈判与社会矛盾化解。
特点:理解力、同理心强,善于倾听与沟通。九三学社社员张江支社副主委,九三学社社法委委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为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北京京都(上海)律师婚姻家事部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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