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金佳婚姻律师:干股离婚时能分吗?关键看这2点!
摘要:离婚时干股能否分割?核心在于其取得时间与性质!本文结合案例与法律规则,拆解干股分割的实操要点,助你避开财产分割“雷区”。
一、案例引入:业绩干股引发离婚争夺战
小朱与小丽婚姻期间,小朱因工作业绩突出获公司奖励10%干股(未出资)。离婚时,小丽要求分割干股价值,小朱却称:“这是我个人劳动所得!”法院最终认定:干股属夫妻共同财产,应予分割。
核心依据:干股虽未出资,但婚姻存续期间因劳动付出取得,且无特殊归属约定。
二、干股能否分割?两大关键因素
1. 取得时间:是否在婚姻存续期间?
可分割情形:
不可分割情形:
2. 性质认定:是否依赖“特定人身关系”?
个人财产:
共同财产:
三、干股分割的3种实操路径
协商折价补偿(首选方案) 股东配偶保留股权,向另一方支付对应价值补偿款; 优势:避免破坏公司“人合性”,无需其他股东同意。
直接分割股权(条件严格) 有限责任公司:需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股份有限公司:可直接按比例分配。
变价分割(协商失败时) 拍卖/变卖股权,双方分割价款; 适用场景: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或拒绝新股东加入。
四、金佳律师风险提示
证据留存: 收集干股取得时间、赠与协议、公司股东会决议等文件; 若主张“个人财产”,需举证特定人身属性或书面归属约定。
章程审查: 公司章程若限制股权转让,配偶可能仅能获折价款而非股东资格。
代持风险: 若干股由他人代持,需证明实际出资来源属夫妻共同财产。
黄金法则:干股分割的核心是“贡献归属”。婚姻中的共同付出,法律必不辜负!
互动话题:您认为干股分割中最容易引发争议的因素是什么?欢迎分享您的观点!
高级资深婚姻专业金佳律师,执业近20年,九三学社社员张江支社副主委,九三学社社法委委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为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8年获评上海市宝山区首届优秀青年律师暨十佳业务骨干,女律联反家暴法宣传员,提出的社情民意信息被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作重点批示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