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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偷买房产不告知,离婚时能多分吗?

发布者:金佳律师|时间:2025年06月08日|分类:房产纠纷 |244人看过


上海婚姻金佳律师团:配偶偷买房产不告知,离婚时能多分吗?

摘要:婚后一方偷偷用共同存款全款买房,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法院如何认定“转移财产”?本文结合真实案例与《民法典》新规,解析财产分割的三大关键点,教你守住婚内财产权益。



一、热点案例:偷偷买房反被“罚”少分财产

2014年,王某与张某因感情破裂分居。王某趁妻子张某不知情时,用夫妻共同存款40万元全款购入一套房产,并登记于自己名下。2021年离婚诉讼中,王某坚称“名下无房”,但法院调取流水发现其转账记录,最终认定王某存在转移财产行为
判决结果

  • 王某转移的19.5万元存款,需补偿张某12万元;

  • 房产归张某所有,张某仅需补偿王某15万元。

金佳律师提示:转移财产绝非“聪明计策”,一旦查实,过错方可能少分甚至不分财产!

二、法律分析:偷买的房算共同财产吗?关键看两点

1. 资金来源决定房产性质

  • 若用共同财产购买:工资、经营收益等婚后所得均属共同财产,即便一方偷偷操作,房产仍属夫妻共有。

  • 若用个人财产购买:需提供完整证据链(如婚前存款流水、赠与协议),否则法院默认推定为共同财产。

2. “偷偷行为”的法律后果

根据《民法典》第1092条:

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在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3年内仍可起诉重新分割。 实务难点:若购房款来源混杂(如部分婚前+部分婚后资金),法院将综合出资比例、婚姻贡献度等酌定分割。

三、风险警示:这些操作可能被认定为“转移财产”

  1. 大额转账至亲友账户(如王某转款19.5万元给案外人);

  2. 虚假债务(伪造借条主张“购房款是借款”);

  3. 拖延披露财产(诉讼中拒提供房产信息)。

金佳律师提示:发现配偶异常资金流动,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可向法院调取对方流水、房产登记记录,避免证据灭失。

四、维权策略:守住财产的3个实操步骤

  1. 婚前协议:明确大额财产归属,避免婚后争议;

  2. 资金隔离:婚前存款专户存储,不与婚后收入混同;

  3. 及时取证:保留购房合同、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

案例启示:前文王某若用婚前个人存款购房,且能证明资金流向,房产或可归个人所有。


互动话题:你认为“婚内偷买房”应全额没收还是部分补偿?分享你的观点!

本文作者:高级资深婚姻专业金佳律师,执业近20年,九三学社社员张江支社副主委,九三学社社法委委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为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8年获评上海市宝山区首届优秀青年律师暨十佳业务骨干,提出的社情民意信息被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同志作重点批示采纳。 婚姻是契约,诚信是基石——别让算计毁掉最后的情分。
引用说明: : 王某转移财产案判决依据(2025年案例) : 婚内财产性质认定规则(华律网2025年解答) : 个人财产购房举证要点(李晓娟律师分析) : 婚后财产分割的特殊情形(华律网2025年解析) : 房产登记与出资来源的关系(2024年实务指南) : 夫妻共同财产定义(《民法典》第1062条) : 个人财产保护原则(2022年最高法实务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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