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陈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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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浙江嘉瑞成(永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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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律师:婚后取得的个人财产

发布者:金陈祥律师|时间:2021年04月19日|分类:婚姻家庭 |331人看过


1、因身体受损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4、军人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疗生活补助费等;

5、一方从事特定职业所必需的财产,价值较大除外;

6、一方获得的奖品,不是奖金;

7、具有人身性质的保健费、保险赔偿金;

8、科研津贴;

9、一方创作作品私有,经济收益共有;

10、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等。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联系金陈祥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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