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纪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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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川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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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的情形

作者:郭纪杨律师时间:2023年10月2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95次举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可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此外,了上述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况外,为了让政策更具人性化,《工伤保险条例》中还将以下几种情况视同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郭纪杨律师,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宁夏合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宁夏律师协会会员。从业至今,办理过...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宁夏-银川
  • 执业单位:宁夏合天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640120********79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工程建筑、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