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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抚养费付到多少岁

发布者:邓妃沂律师|时间:2023年01月06日|分类:婚姻家庭 |2201人看过

来源:华律网整理 

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关于离婚抚养费付到多少岁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解答。

一、离婚抚养费付到多少岁

1、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日起实施),关于抚育费的给付期限分为下列三种期限:

第一种是无条件给付期限。一般指从子女出生到18周岁为止。

第二种是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第三种是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等情形,父母仍应当负担抚育费。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子女虽满18周岁但尚未独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二、离婚后女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女方不直接抚养孩子并且拒绝执行,可重新起诉到法院,让法院重新裁定,强迫执行:如果是判决离婚,可根据离婚判决书里面的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条款,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女方不履行抚育义务,针对此情况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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