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红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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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河北东晨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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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影响,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可以中止!!

发布者:张红娟律师|时间:2022年11月28日|分类:私人律师 |747人看过

    

   问:受疫情影响,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否可以中止?

  答:可以中止。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可将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作为不可抗力因素,《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或者被依法隔离的人员,不能及时行使有关权利,符合上述规定情形的,可适用仲裁时效中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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