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红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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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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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因隔离未参加劳动,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合同?

发布者:张红娟律师|时间:2022年11月28日|分类:劳动纠纷 |277人看过


      问:劳动者在隔离治疗期间或者医学观察期间未能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该如何处理?

    答:对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因此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以劳动者无过错、经济型裁员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对被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不得因此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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