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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偷卖金条变现行为可以撤销吗

作者:四川智力律师事务所时间:2024年01月2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48次举报

一、未成年偷卖金条变现行为可以撤销吗?

自己家的孩子偷拿家里的黄金首饰卖给金店,如果孩子为16岁以下是可以要回来的,如果孩子在16岁以上则要不回来。

买卖商品属于签订买卖合同

与未成年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按照年龄分为三大类:

8岁以下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的合同不论情况,皆为无效合同

8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此阶段的未成年人皆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作出民事法律行为的,应当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或同意;如果法定代理人没有作出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无效,当事人可以主张返还财产、恢复原状。

16周岁到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自己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订立合同,此类的合同是有效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二、未成年人出卖金条,将变现后的钱送给朋友的行为有效吗?

未成年人出卖金条,将变现后的钱送给朋友的行为是无效的。

首先未成年人出卖金条的行为是无效的。

其次,未成年人没有处分巨额金钱的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处分行为无效。

最后,即使该朋友帮助未成年人出卖金条,也不得视该金钱为报酬,因为不属于正当劳动所得,因此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如果涉及其他情形还有可能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三、如果买方不同意撤销合同怎么办?

当双方在签订合同后,未成年的法定代理人不追认该合同而另一方不同意时,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

可以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功,则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合同撤销。

根据以上内容可以了解到,自己家的孩子偷拿家里的黄金首饰卖给金店,如果孩子为16岁以下是可以要回来的,如果孩子在16岁以上则要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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