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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作者:四川智力律师事务所时间:2024年01月2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89次举报

一、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

试用期纠纷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

2.申请事项;

3.事实和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

5.结束语和呈文对象。

6.最后写上申请人姓名和日期,并且手写签名按上手印。

三、

劳动合同中关于试用期的问题怎么约定

  劳动合同中关于试用期的问题约定的方式是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决定。

  一般按下列标准约定试用期: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5.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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