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外国人的主体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中国境内的个体经济组织和公民个人不得聘用外国人;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同时必须满足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有从事相关岗位必须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历、无犯罪记录、持有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等要求;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必须两证齐全,即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外国人应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合同期满后须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续签。用人单位支付所聘用外国人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以及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构成了非法聘用外国人的行为,将面临最高10万元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措施。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甚至遣送出境的法律后果。
法规依据: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用人单位不得聘用外国人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但符合本规定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的人员除外。
第七条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二)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三)无犯罪记录;
(四)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五)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下简称代替护照的证件)。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外国人应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但按本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可以续订。
第三十三条 禁止个体经济组织和公民个人聘用外国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一条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聘用未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