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亚洲某大国的邻居家比较热闹,领导人被自己老百姓给废了,没错,就是印度的邻居斯里兰卡。斯里兰卡领导人为啥会被废?因为他们国家破产了,简单点说就是欠人家的钱还不上了,准备赖账。国家赖账的后果可大可小,后果严重的就像阿根廷,屡破屡借,屡借屡破,为啥这么执着?因为阿根廷没办法生产自己老百姓需要的各种物资,不借钱进行贸易老百姓就活不下去,就只能这样子借几年赖一次账这么过下去。后果不严重的就像朝鲜,据说上世纪七十年代从瑞典买了1000辆沃尔沃轿车,到现在还没给人家瑞典钱,现在过的也挺滋润,这又是为啥?朝鲜没有啥需要从瑞典进口的,而且身边有个世界上最大的工厂,欠瑞典的钱不给也就不给了,瑞典也不能跨过半个地球来要债。那斯里兰卡赖账的后果呢?预计会比较严重。因为斯里兰卡啥都缺,缺石油,缺日用品,缺粮食,缺矿产,总之一句话,不对外贸易别说提高生活水平,活着都是难度比较大的一件事。企业啥情况可以申请破产呢?很多人的概念里面,企业破产就是手头的资产还没有欠的钱多,这个理解没问题,大家都认可的方面,就不展开聊了。我们聊聊法律规定的另外情况:即使企业手头的资产比自己欠的债多得多,也是有可能被人申请破产的——只要你还不上到期的债务,债权人就有权利去法院申请你破产。对,债权人就有权利申请债务人的企业破产。这个条件不要说广大吃瓜群众,好多企业经营人员也是懵的,也有企业老板打电话咨询:自己的企业还有大量资产,债务也不多,怎么就能被人申请破产了呢?聊下来发现,资产确实是大量的,但基本上不是积压的存货就是固定资产或者是无形资产,看财务报表上数字是不少,债务也没超过资产,但是就是流动资金出了大问题,欠人家的钱到期了就是没钱还。人家一生气就去帮你申请破产了。比方说欠了好多好多钱的恒大和恒二,他们都出现过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情况,只是因为欠钱太多,不敢让他们破产而已。很多人这时候都会发出灵魂一问:凭什么允许债权人去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这事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出发点就是保护债权人利益。大家想想一下,如果债权人不能申请债务人破产,那债务人是不是可以在债务到期后不管有没有钱都拖着不给呢?债权人如果通过民事诉讼手段来维权,那就可能面临着一审、二审、再审申请、再审等程序时间成本,还要花费诉讼费、律师费等财产成本,最后胜诉了还要面临执行困难,真执行完了,可能也拿不了全款,更别说利息了,但是债权人申请破产,整体的诉讼方式是不一样的,能够有效的节约成本,提高收益。如果债务人真的没钱了,已经周转不过来了,那债务人多存在一天,是不是就要花费多一天的费用?债权人拿回来的钱是不是就要少一分?债权人早点申请他破产,是不是能更好得维护自己的权益?有的债务人欠钱太多,债主不少,他会不会先给关系好的还,关系不好的先放一边?如果债权人不能申请破产,那由着债务人自己还,那轮到自己的时候如果没钱了,债权人咋办?凭啥都是欠的钱,张三的全额拿到了,我的就没有了?债权人申请破产,是不是能有效避免债务人还款的个人喜好?当然,随着我国的法治进步和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破产对于债权人的保护也会更加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