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新沃律师事务所
吉林新沃律师事务所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湖南-长沙主任律师执业5年
执业年限5
15584364767查看服务地区

服务地区: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邵阳、岳阳、常德...

咨询我
09:00-21:59

长沙儿童癫痫保险拒赔:健康告知四个灰色地带,家长投保时可能根本没意识到

作者:吉林新沃律师事务所时间:2026年08月2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7次举报
2026-08-28

作者:李晓伟律师团队

孩子确诊癫痫,重疾险或医疗险理赔申请被拒,很多家长看完拒赔通知书才发现,拒赔理由往往指向健康告知。

"投保前未如实告知被保人既往惊厥史",这句话背后的认定逻辑远比家长想象的复杂。儿童癫痫拒赔案件中健康告知争议几乎占了一半以上,问题在于投保时很多家长不知道自己触碰了某个"灰色地带"。

今天拆解四个最常见的灰色地带,帮助长沙的家长们理解:哪些情况保险公司认为"必须告知",哪些情况存在争议空间,以及拒赔之后还能做什么。


灰色地带一:热性惊厥到底算不算"疾病"

健康告知通常会问"被保人是否曾经患病、接受诊疗或存在健康异常",问题在于热性惊厥在医学上的定位比较特殊。

热性惊厥是婴幼儿常见症状,多发生在六个月到五岁,伴随发热出现短暂抽搐,绝大多数预后良好不会发展为癫痫。儿科医生在门诊病历上只写"热性惊厥"四个字。

保险公司理赔时,往往把投保前热性惊厥门诊记录翻出来,主张家长未告知"既往惊厥史"构成未如实告知。

但这里存在关键争议:热性惊厥是"症状"还是"疾病"?如果健康告知询问"是否患有神经系统疾病",热性惊厥是否属于这个范畴?医学上热性惊厥和癫痫完全不同。保险公司能否将热性惊厥等同于需告知的"疾病",不同案件存在不同认定。


灰色地带二:健康告知问的是"确诊"还是"就诊"

不同健康告知措辞差异很大。有的问"是否曾被确诊为某种疾病",有的问"是否曾因某种症状就诊",有的问"是否存在某种健康异常"。

如果问卷问"是否曾被确诊为癫痫或惊厥性疾病",而孩子投保前只有过一次热性惊厥门诊记录、没有被诊断为癫痫,家长没勾选并不一定构成未如实告知。

但如果问"是否曾因抽搐、惊厥就诊",即使只是发热时抽搐过一次、医生没下诊断,家长也需要如实填写。

很多纠纷就出在这里:家长觉得"孩子就是发烧抽了一下"就没告知,但健康告知问的恰恰是"症状"而非"诊断"。这种认知差异是拒赔高发区。


灰色地带三:多次热性惊厥是否影响告知义务

有些孩子不止出现过一次热性惊厥,反复发热抽搐虽然最终大多自愈,但投保时是否需要主动告知?

如果健康告知明确询问"惊厥史"或"抽搐史",无论次数多少都应如实回答。但如果只是笼统问"是否有神经系统疾病",而孩子每次热性惊厥后都没有被诊断为癫痫,家长是否有义务主动披露多次就诊记录?实务中存在不同理解。

保险公司倾向于认为多次热性惊厥反映更高风险应该告知;投保人一方认为健康告知采用询问告知模式,没问到的不需要说明。告知义务的边界是双方争论焦点。


灰色地带四:门诊记录、住院记录与电子投保记录的比对

现在很多保险公司理赔时调取被保人从出生起的全部门诊和住院记录,与健康告知逐条比对。

即使家长回忆投保时"确实没想起有过那次就诊",只要医疗系统存在相关记录且保险公司认为属于询问范围,就可能被认定为未如实告知。

争议焦点:询问范围是否合理、未告知是否足以影响承保决定、未告知内容与癫痫确诊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这三个问题往往决定案件走向。


重疾险和医疗险的告知标准有何不同

需要注意,重疾险和医疗险核保标准存在差异。重疾险关注重大疾病发病风险,医疗险更侧重既往就诊情况。热性惊厥记录对两个险种的影响可能不同。

理赔时保险公司依据各自条款认定。条款对"严重癫痫"有明确诊断标准和发作频率要求的,需对照病历和长程视频脑电图结果判断是否达到理赔门槛。


收到拒赔通知后该怎么做

第一步,对照健康告知原文、拒赔理由及全部就诊记录,确认拒赔逻辑是否存在漏洞。

第二步,认为拒赔理由站不住脚,可向保险公司提交书面复核申请,附完整病历、长程视频脑电图报告和治疗记录要求重新审核。

第三步,复核仍维持拒赔,可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投诉或申请调解。

第四步,协商调解无法解决,可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人寿保险诉讼时效为五年,其他险种为两年。


常见问题解答

问:孩子三岁前有过热性惊厥,五年没发作,投保时还需要告知吗?

答:关键看健康告知措辞。问"是否曾因抽搐或惊厥就诊",无论间隔多久都需填写;问"目前是否患有某种疾病",已痊愈未复发则不同。建议对照问卷原文。

问:保险公司说投保前有癫痫既往症,但孩子当时只是热性惊厥,合理吗?

答:热性惊厥和癫痫在医学上是两种不同情况,发病机制和预后均不同。保险公司不能简单将热性惊厥等同于癫痫既往症,需对照投保前门诊病历。

问:拒赔通知书说未达理赔标准,我没有条款原文怎么判断?

答:可向保险公司索取合同全文,重点看"严重癫痫"定义条款,对照长程视频脑电图报告、发作记录和治疗记录核实。条款与拒赔理由不一致时可提出异议。


关于李晓伟律师团队

只做一件事:代理投保人打保险拒赔官司。不接受保险公司委托,只站在投保人一方。全风险代理,前期零费用,拿到理赔款后再按约定比例收取律师费。全国办案,差旅自费,服务覆盖全国各地。


作者说明

每份保险合同情况不同,健康告知措辞、拒赔理由、病历完整程度都会影响案件走向。建议收到拒赔通知后先收集:健康告知问卷原文、电子投保记录、全部病历、长程视频脑电图报告、影像学检查报告、发作记录、抗癫痫药物治疗记录,必要时请专业人士评估后再决定。

吉林新沃律师事务所保险理赔争议服务团队负责人,吉林省律师行业协会金融证券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深耕保险纠纷解决12年,...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南-长沙
  • 执业单位:吉林新沃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31220000MD02864993
  • 擅长领域:保险理赔
吉林新沃律师事务所
31220000MD02864993 保险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