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博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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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X诉杨某合同纠纷案(涉军工程签约保证金返还纠纷)

发布者:朱博思律师 时间:2025年08月04日 1043人看过 举报

2025-08-04

律师观点分析

代理身份:原告张X委托诉讼代理人(一审)

一、案件过程

1. 背景与合作框架

2021年初,原告张X经朋友引荐,与被告杨某就“三亚21041码头土石方工程”及“北海1565第四发信二级围堤工程”达成口头合作意向。两项目均为涉军EPC总承包,对外分包需经央企总包。

2. 资金往来

? 2021年3月18日、3月22日,张X分两次向杨某个人账户汇入合计80万元,用途备注“签约保证金”。

? 杨某出具两份《收条》载明:若两工程均未能签订施工合同,其个人于两个月内全额退还。

3. 项目进展及争议

? 2021年3月25日,“1565工程”第一次开评标后因涉军保密要求作废标处理;至庭审时无再次开标信息。

? “21041工程”虽由XX某局中标,但截至2022年1月,杨某未能促成以张X指定的“海南A公司”或“辽宁B公司”名义签约进场。

4. 诉讼启动

2022年1月26日,张X委托朱博思律师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1)返还签约保证金80万元;

2)按LPR支付自2021年5月22日起的迟延履行金。

被告抗辩:

1)80万元系双方合作投资款,非借款;

2)“1565工程”可能重新开标,退款条件未成就;

3)杨某已将100万元定金转给上游公司,无不当得利。

二、案件结果

2022年4月25日,法院判决:

1. 被告杨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张X80万元;

2. 按2021年12月20日一年期LPR标准,赔偿自2022年1月1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的逾期付款损失;

3.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964.17元由杨某承担。

判决生效后,杨某未上诉,张X已申请强制执行并全额回款。

三、案件分析

1. 法律关系定性

被告主张“合作投资”,但:

? 无书面合作协议明确约定共担风险、共享利润;

? 杨某出具《收条》系单方承诺,内容符合《民法典》第509条“附条件返还”之约定;

? 法院采纳“合同纠纷”案由,回避“不当得利”争议,为原告减少举证难度。

2. 条件成就认定

? “1565工程”已作废标,且被告未能举证“必然重新开标”;

? “21041工程”约定30日内签约、50日内进场,至2022年1月已逾期近9个月,视为条件确定不成就;

? 故退款条件触发时间为2022年1月12日(废标通知后两个月),逾期利息起算点明确。

3. 证据链搭建

1)书面证据:两份《收条》+银行流水,形成“收款—条件—期限”完整闭环;

2)项目证据:中技国际《变更通知》、央企中标公告,证明项目不可行;

3)举证责任:涉军信息由被告掌握,依据《民诉法》第64条第2款,法院将举证责任分配给被告,其未能举证,承担不利后果。

4. 迟延履行金计算

法院采纳LPR单倍而非上浮30–50%,原因在于:

? 双方未约定违约金;

? 原告仅主张LPR,视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

? 结果仍覆盖资金占用成本,符合公平原则。

四、经验与建议

1. 对工程合作方的提示

? 大额保证金务必写入书面合同,明确“退还条件、期限、利息”;

? 涉军项目需审查总包合同、分包授权链,避免口头承诺;

? 付款前查询招标平台,确认项目真实性与进展。

2. 对律师实务的启示

1)案由选择

? 避免“不当得利”高举证门槛,优先以“合同纠纷”切入,锁定“条件未成即返还”逻辑;

2)证据可视化

? 制作“时间轴+资金流向图”,法庭一目了然;

3)利息策略

? 在无违约金条款时,直接引用LPR,简洁易获支持;

4)执行前置

? 诉中即申请财产保全,冻结被告房产一套,确保判决可执行。

3. 对法院及监管机构的建议

? 建立涉军项目司法查询绿色通道,方便律师调取废标、流标信息;

? 推广工程保证金第三方托管,降低资金挪用风险;

? 对重复以“涉军工程”名义收取保证金却长期无法签约的行为,纳入行业黑名单并移送刑事审查。

五、结语

本案以一份简单的《收条》锁定返还义务,通过精准的时间节点论证和举证责任转移,成功将“投资”拉回“借贷”轨道,实现快速回款。朱博思律师提醒:工程领域高利润伴随高风险,书面协议+资金托管+司法保全,是资金安全的三道防线。


朱博思律师,系福建闽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锦州市执业,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等民事领域和刑事辩护等刑事案件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福建-福州
  • 执业单位:福建闽拓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50120********43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工程建筑
福建闽拓律师事务所
1350120********43 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