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范围涵盖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失,关键在于证据链完整:
人身损害赔偿:
医疗费:需保留病历、缴费清单、处方笺(外购药务必拍照留存处方),交强险最高报销 18000 元,超出部分按责任分担。
误工费:并非 “无收入就无赔偿”,家庭主妇、无业人员可参照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主张,需提供单位证明 + 银行流水(仅误工证明法院不予采信)。
伤残赔偿:骨折等伤情需在治疗终结后 30 日内申请鉴定,错过最佳时机可能导致伤残等级降低,损失十几万元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最高可达 10 万元,需以伤残鉴定为依据。
财产损失赔偿:
车辆维修、施救费:需提供维修发票、定损单;车辆无法修复的,可主张重置费用(按事故发生时车辆价值计算)。
停运 / 代步费:经营性车辆(货车、网约车)可索赔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可主张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如打车费),需保留相关票据。
保险理赔要点:
交强险 “先行赔付”:即使驾驶人无证、酒驾,交强险仍需在限额内赔偿伤者(事后保险公司可追偿),但商业险一律拒赔。
保险公司拒赔情形:酒驾毒驾、肇事逃逸、车辆未年检、“顶包” 骗保(构成保险诈骗罪,最高判 1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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