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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 以案例分析开设赌场罪与赌博罪的区别

发布者:天津择鑫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3年11月07日|分类:刑事辩护 |107人看过

案例简介

2018年10月11日至10月26日期间,犯罪嫌疑人李三、王三、张三在A省B市某农家院内,以“斗蛐蛐”方式对外开展宣传,并组织他人赌博并从中抽取百分之五的“水钱”作为盈利。其中,犯罪嫌疑人李三、王三参与前期预谋、筹备,并在赌场经营过程中负责望风,犯罪嫌疑人张三安排案外人李某负责看门。2018年10月26日,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派警员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张三和参赌人员数十人,并收缴赌资79987元,犯罪嫌疑人李三、王三、张三等人累计获利5万余元。公安机关扣押天平1个、玻璃托盘1个、圆形玻璃斗缸2个、勺子4个、草40支、蛐蛐罐90个。

笔者

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犯罪嫌疑人李三、王三、张三为赌博提供了固定场所、又提供了“蛐蛐”等作案工具,又聚集了数十人参与赌博并抽取“水钱”以盈利,该行为涉嫌开设赌场罪。

第二种观点认为:三名犯罪嫌疑人为了获取“水钱”盈利而聚众赌博,三人涉嫌赌博罪。

笔者支持第一种观点,区分开设赌场罪和赌博罪的关键在于三人在聚众赌博的过程中是否存在组织性,提供场所聚众赌博的过程中是否具有经营目的。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李三、王三、张三为谋取非法盈利,对外公开吸引赌客聚众赌博,并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提供“蛐蛐罐”等工具。三名犯罪嫌疑人对外进行公开宣传,吸揽不特定的人员数十人参与赌博,三人在犯罪过程中,有明确的组织分工,足以证明三人的行为具有经营性质。综上,犯罪嫌疑人李三、王三、张三的行为应当构成开设赌场罪。

相关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内容仅代表笔者个人观点。

撰稿:张梦远

编辑:马晓晨

校对:杨   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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