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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择鑫律师事务所律师
执业资质:3112000**********
执业机构:天津择鑫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工程建筑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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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天津择鑫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3年10月21日|分类:劳动纠纷 |66人看过
法理评析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未按规定与黄愈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黄愈缴纳社保,因此,应依法支付黄愈未签订劳动合同两倍工资差额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本文来源:山东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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