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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展睦律师团队房屋征收补偿行政纠纷调解胜诉案,顺利追回 20 万元征收补偿款

发布者:上海展睦律师事务所2026年07月08日17人看过举报

一、案件核心

当事人与征收主管部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协议约定搬迁完成后 90 日内发放全部补偿款项,但征收单位未按期履行付款义务,构成合同违约。当事人委托本所律师提起行政相关诉讼,主张逾期违约金、维权产生的律师费。律师梳理协议条款、违约事实,推动法院组织双方调解,最终达成和解,当事人顺利拿到 20 万元补偿款,一次性了结全部征收相关争议。

二、案情简介

当事人与辖区房屋征收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协议明确约定,当事人搬离原有房屋后 90 天内,征收方足额发放全部征收补偿款项。当事人按约定完成搬迁腾房手续,但征收单位未按照协议约定时间拨付补偿资金,长期拖延付款,已经构成违约。当事人多次沟通催要无果,对方迟迟未履行付款义务。为追回补偿款项、主张逾期违约损失,当事人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征收方支付拖欠补偿款、逾期违约金以及当事人维权支出的律师费用。

三、律师办案经过

1. 完整整理全套证据材料,调取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搬迁交接凭证、双方沟通催款记录,固定征收方逾期付款的完整违约事实。

2. 梳理协议约定付款期限、违约责任相关条款,明确征收单位逾期付款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整理完整诉讼主张。

3. 立案后主动对接承办法官,结合行政纠纷办案特点,优先申请组织诉中调解,缩短当事人收款周期,避免冗长庭审流程。

4. 全程参与多轮协商沟通,向征收单位释明逾期付款对应的违约法律后果,平衡双方诉求,拟定兼顾当事人权益与行政机关履职方案的调解条款。

四、裁判结果

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征收管理部门在约定日期前向当事人支付剩余征收补偿款 200000 元;款项付清后,案涉房屋征收安置相关所有事宜彻底了结,双方无其他纠纷;本案诉讼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调解书双方签字后具备法律效力,当事人顺利足额拿到补偿款项。

五、展睦律师说

1.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具备法律约束力,征收单位未按约定时间发放补偿款属于违约行为,被征收人有权通过诉讼途径维权。

2. 征收纠纷属于行政相关争议,协商不成可委托专业律师提起诉讼,调解是高效回款方式,能够快速拿到补偿款,减少时间成本。

3. 签订征收协议、搬迁交接时,务必妥善保管协议、交房单据、沟通记录等全部书面材料,是后续维权的核心证据。

4. 遭遇征收方拖延发放补偿款,不要单纯等待或反复私下沟通,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借助司法调解渠道,能够更快推动款项发放,保障自身安置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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