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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睦律师以案说法:丈夫婚内赠小三 18 万,原配胜诉追回 10 万!婚姻中这 3 个财产坑必须防!

发布者:上海展睦律师事务所2026年06月04日10人看过举报

婚内出轨赠财产,原配维权成功

 

于某与黄某2009 年结婚,携手走过 15 年。

2024 年 7 月,黄某在 KTV 结识文某,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在婚姻存续期间,黄某悄悄通过微信、支付宝向文某转账 9 万余元,还为她购买金手镯、背包等贵重物品,支付两人共同出行、旅游等开销,累计花费近 18 万元。

此事败露后,夫妻感情彻底破裂,2024 年 11 月两人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中明确记载 “因男方有外遇,私自转赠财产给第三者”。

离婚后,于某发现黄某赠与文某的款项均来自夫妻共同财产,遂起诉要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追回全部18 万余元。最终法院判决赠与行为无效,文某需返还于某 10 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

 

原配必防:婚姻中的3 个 “财产转移坑”

 

1:以 “个人借款” 为借口,擅自处分共同财产

黄某辩称,赠与文某的钱并非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向朋友借款、网贷及亲属补贴所得,与于某无关。

? 避坑要点: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支配的资金默认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充分证据证明是个人债务。即便对方主张 “借款”,也要核查借条真实性、资金流向是否合理,避免被虚假债务忽悠。

 

2:小额多次转账 + 隐蔽消费,掩盖赠与事实

黄某不仅直接转账,还以“共同开销” 为名,支付旅游、住宿、购物等费用,分散财产转移痕迹,累计金额高达 18 万元。

? 避坑要点:平时要关注家庭财务状况,定期查看配偶银行流水、微信 / 支付宝账单;若发现不明转账、大额消费,及时留存证据(截图、凭证等),避免财产被悄悄转移。

 

3:离婚协议约定不清,遗漏受损权益

本案中,离婚协议明确写明男方出轨并转移财产,成为维权关键证据。但现实中不少原配在离婚时,未明确提及对方擅自赠与第三者财产的情况,导致后续维权困难。

? 避坑要点:离婚时,若发现对方有转移、赠与共同财产的行为,务必在离婚协议中详细列明,明确财产归属及返还责任,为后续维权奠定基础。

 

维权指南:遭遇婚内财产赠与,原配这么做

 

1.固定证据:收集配偶与第三者的转账记录、消费凭证、聊天记录、出行记录等,证明赠与事实存在;

 

2.确认财产性质:核实赠与款项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房租、共同存款等),明确维权依据;

 

3.及时起诉:向法院主张赠与行为无效,要求第三者返还财产。即便已经离婚,也可针对未处理的共同财产主张权利;

 

4.合理主张:优先要求全额返还,若部分款项已用于共同消费,可要求返还对应份额,法院会结合过错程度、财产用途酌定返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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