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帮信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较为常见的罪名,当这两种犯罪行为同时出现时,数罪并罚的判定成为了关键问题。下面通过湖南云天(衡阳)律师事务所封云凯律师亲办的一起案例来深入解读。
被告人李某,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为获取非法利益,为犯罪团伙提供了大量的银行卡及相关支付账号,并按照对方的要求进行操作,帮助转移资金,涉案金额高达数百万元。之后,李某又在明知部分资金系犯罪所得的情况下,将其中一部分资金进行了掩饰、隐瞒,通过虚构交易、多层转账等方式,企图使这些资金来源合法化。
首先,关于帮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李某为犯罪团伙提供银行卡及支付账号并帮助转移资金的行为,完全符合帮信罪的构成要件。其主观上明知对方实施犯罪行为,客观上提供了关键的帮助,且涉案金额巨大,达到了情节严重的标准。
其次,对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李某在明知部分资金系犯罪所得的情况下,通过虚构交易、多层转账等手段进行掩饰、隐瞒,其行为构成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最后,关于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在本案中,李某的帮信行为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行为是两个独立的犯罪行为,分别触犯了不同的罪名。这两个行为之间不存在牵连关系,也不是基于同一个犯罪故意实施的。因此,应当对李某的帮信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进行数罪并罚。
在数罪并罚的具体操作上,要根据每个罪名所对应的法定刑幅度,结合案件的具体情节,分别确定宣告刑,然后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最终的执行刑罚。例如,对于帮信罪,根据李某的犯罪情节和涉案金额,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对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在数罪并罚时,要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同时要考虑到罚金刑的并罚规则等因素。
从这起案例可以看出,帮信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司法实践中往往相互交织。犯罪分子为了逃避法律制裁或者获取更多非法利益,会在实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同时,对犯罪所得进行掩饰、隐瞒。这就提醒我们,在打击此类犯罪时,要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准确认定犯罪行为的性质和数量,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数罪并罚,确保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处。
对于律师而言,在办理此类案件时,要深入研究每个罪名的构成要件和证据要求,为被告人进行有力的辩护。同时,也要引导当事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性,积极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在封云凯律师办理此案过程中,通过仔细梳理证据、分析法律条文,为李某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意见,并在法庭上充分阐述了李某的犯罪情节和从轻处罚的理由,最终法院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依法对数罪并罚作出了公正的判决。
此外,这起案例也给社会敲响警钟。随着信息网络的快速发展,新型犯罪不断涌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行为日益猖獗。我们要加强对这类犯罪的打击力度,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防止更多人陷入违法犯罪的泥潭。同时,金融机构、支付平台等相关行业要加强监管,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从源头上遏制此类犯罪的发生。
总之,通过对这起帮信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数罪并罚案例解读,我们更加清晰地认识到了此类犯罪的特点和法律适用规则,为今后办理类似案件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在维护社会法治秩序的道路上,我们需要不断加强法律研究和实践探索,确保每一个犯罪分子都能受到公正的审判,每一个违法犯罪行为都能得到有效的惩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