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技术飞速发展的当下,信息传播便捷高效,但也滋生了诸多违法犯罪行为。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近年来呈高发态势。下面通过湖南云天(衡阳)律师事务所封云凯律师亲办的一起典型帮信罪案例,来深入剖析此类案件的法律适用及判罚要点。
犯罪嫌疑人李某,长期在衡阳务工。2020年下半年,李某在网上结识了一名自称“张总”的人。“张总”称自己经营一家网络科技公司,正在开展一项“刷信誉”业务,承诺李某每提供一张个人银行卡用于该业务操作,就支付给他200元报酬。李某起初有所犹豫,但在高额报酬的诱惑下,最终答应了“张总”的要求。
从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期间,李某先后提供了自己名下的5张银行卡给“张总”使用。“张总”利用这些银行卡,通过虚构交易、虚假退款等手段,为多个网络赌博平台进行资金流转,涉及赌资高达数百万元。李某在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持续提供银行卡,从中获利1000元。
随着公安机关对网络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大,该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李某也因涉嫌帮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传唤并刑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在本案中,李某明知“张总”利用其提供的银行卡进行网络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仍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符合帮信罪的主观明知和客观行为要件。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行为人是否“明知”是一个关键问题。“明知”包括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两种情况。对于应当知道,通常结合行为人的认知能力、既往经历、交易方式、与被帮助对象的关系等因素综合判断。
李某在与“张总”的交易过程中,“张总”承诺的报酬明显高于正常银行卡使用的收益,且要求李某频繁更换银行卡进行操作,这些异常情况足以使李某应当知道其行为可能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帮信罪要求达到“情节严重”才会入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及司法实践经验,常见的“情节严重”情形包括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等等。
本案中,李某为一个犯罪团伙提供了5张银行卡,支付结算金额高达数百万元,违法所得1000元,符合帮信罪“情节严重”的标准。
封云凯律师在接受李某家属委托后,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并积极开展辩护工作。
封律师仔细查阅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证据材料,发现虽然李某对自己提供银行卡给“张总”的行为供认不讳,但对于其是否确切知道“张总”利用银行卡进行网络赌博犯罪活动,证据存在一定瑕疵。封律师通过调查李某的日常行为、与“张总”的聊天记录等,试图寻找能够证明李某主观认知程度的证据。
封律师依据帮信罪的构成要件及相关司法解释,向法庭提出李某虽然实施了提供银行卡的行为,但现有证据不能充分证明其明知对方实施的是网络赌博犯罪活动,不符合帮信罪的主观明知要件。同时,封律师指出对于“情节严重”的认定,应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证据标准,本案中关于支付结算金额的认定存在一些争议点,不能简单地以公安机关估算的数百万元来认定,需要进一步核实相关交易明细等证据。
封律师积极寻找李某的从轻情节。李某在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行为,具有自首情节。同时,李某家庭经济困难,其实施帮信行为是出于对高额报酬的一时贪念,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封律师将这些从轻情节详细阐述给法庭,并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请求法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经过法庭审理,综合考虑控辩双方的意见和证据情况,法院最终认为,虽然现有证据能够证明李某实施了为他人提供银行卡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但对于其明知对方实施网络赌博犯罪活动的证据不够确实、充分,不能认定李某构成帮信罪。最终,法院判决李某无罪。
在办理帮信罪案件时,要严格把握“明知”的认定标准,避免仅凭被告人的供述或一些表面现象就轻易认定明知。对于涉及金额、情节严重程度等关键事实,要进行细致的调查核实,确保证据确实、充分,准确适用法律,不枉不纵。
本案警示广大群众,不要贪图一时的利益而轻易将自己的银行卡等支付工具提供给他人使用。在面对高额报酬诱惑时,要保持警惕,增强法律意识,了解自己行为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避免陷入违法犯罪的泥潭。同时,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中,要充分发挥辩护职能,深入研究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通过细致的证据收集与分析,找准辩护要点,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促进司法公正的实现,推动法治建设不断进步。
通过这起帮信罪案例的剖析,我们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帮信罪的法律适用及相关问题,希望能够为司法实践、社会公众及律师行业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